为做好我院2027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资源与环境学院2027届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曲建华
成 员:张 颖、袁洪波、姜 昭、姜佰文、许修宏、彭显龙、张少良、孟庆峰、马献发、宁玉翠
秘 书:杨润清、郭玉萌、朱凤博
(二)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刹
成 员:周东兴、刘天奇、韩亮、陈帅、南博轩(学生)
秘 书:申沛鑫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程序进行。
(二)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推荐办法执行。
三、时间、地点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2026年9月1日,学院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本年度推免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6年9月3日,学院上报《资源与环境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细则》至本科生院审批。
(三)2026年9月6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楼731,申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四)2026年9月7日,在研究生楼732进行成绩审核,创新能力部分由学术指导评议小组(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由专家签字、学生签字方确认生效。
(五)2026年9月11日,各学院完成推免工作,将推免名单、成绩等信息报送本科生院进行审核,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并上报纸质版《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上报电子版《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及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pdf版成绩单。
(六)2026年9月13日,本科生院会同党委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学院申请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等信息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七天。
(七)2026年9月20日,本科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和招生报名等操作。
(八)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考虑一流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专业并结合计划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根据所获计划数量,按照成绩排序,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进行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九)学校推免数据上报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四、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我院普通高考招生录取的全日制2027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三)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四)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且推荐时没有未解除的其他处分。
(六)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
(七)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进入专业前25%,且推荐时智育成绩(不含综合素质类选修课)和体育成绩均达到合格要求。
(八)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五、资格审查不予推荐情形
坚持以德为先、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原则,将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作为资格审查核心内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一)政治表现考核。将学生政治立场与政治态度作为首要考察内容。全面考察学生理想信念、政治觉悟,重点掌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表现,对政治立场存在偏差、政治表现存在问题的学生,不予推荐。
(二)思想道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道德品质、文明素养、集体观念与日常现实表现,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单独形成书面材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予以认定。
(三)学术诚信考核。坚持把科学精神、学术操守纳入推免资格审查重要环节,从严审核学生学术诚信情况,对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等行为的学生,不予推荐。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东农教字〔2021〕77号)第三章第九条、第十条及其他相关条款,凡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的,均以学校出具的正式处分文件(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为依据。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依据学校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纪处分考核。严格开展校纪处分情况核查,凡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且处分尚未解除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遴选。
(五)弄虚作假行为。推免过程中存在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学院共51个推免名额。其中,环境科学专业6人,环境工程专业6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9人,生态学专业6人,应用生物科学专业6人,应用气象学专业7人,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11人。
七、工作要求
(一)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必须明确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回避制度、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二)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三)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四)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五)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支教团专项计划由校团委负责开展,按校团委相关要求执行。
(七)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八)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八、回避制度
(一)资源与环境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单位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单位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与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及其他利益关联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提交书面报备声明。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分别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和推免录取资格。
九、推免生排序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特点,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的评定标准,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序方法确定如下: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和创新能力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权重比例分别为90%和10%。
即:T(综合成绩)=Z(智育成绩)+C(创新能力成绩)
其中:智育成绩为90%,创新能力成绩为10%。
(一)智育成绩(Z)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教务处下达的成绩执行。
Z(智育成绩)=(Z1+ Z2+ Z3+ Z4+ Z5+ Z6)÷6*20*90%
Z1、Z2、Z3、Z4、Z5、Z6分别为第一至第六学期纯智育成绩。其值为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绩之和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二)创新能力成绩(C)以《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的智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为基础,依照《创新能力成绩评分细则》(附表1)加分,由学术科技竞赛奖项(C1)、课题研究成果(C2)、论文(C3)构成,各模块学生最高分为100分,各占60%、20%、20%。学生同一内容成果获得多项竞赛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加分。学院成立学术指导评议小组(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组织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并根据答辩结果对学生的创新能力进行审核鉴定。
C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B1÷100*60*10%
B1为第一至第六学期学术科技竞赛之和。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及相对应的省级学术科技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具体的竞赛名单见《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2023〕、〔2026〕)。此外,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美国数学建模竞赛的O/F/M奖认定为国家级C类竞赛。在同一年度中,同一项目重复参加同一竞赛,取最高获奖等级。
C2(课题研究成果)=B2÷100*20*10%
B2为第一至第六学期课题研究之和。课题研究是指学生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按期结题。
C3(论文)=B3÷100*20*10%
B3为第一至第六学期课题研究之和。论文是指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三)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位数重新计算。
十、相关程序安排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术指导评议小组对创新能力成绩的认定。
(三)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智育成绩(Z)及创新能力成绩(C)公示。
(四)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智育成绩(Z)及创新能力成绩(C)之和的综合成绩(T)进行排序、公示。
(五)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最终根据智育成绩(Z)、创新能力成绩(C)之和的综合成绩(T)排名确定推免生资格人员名单。
十一、监督与复议
由党委书记牵头,成立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全程监督并接受申诉。
复议与申诉流程: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申诉:
1.提出书面申诉: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提交申请。
2.学院调查处理:学院进行调查,给出回复。
3.复议与结论: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开会集体决策,告知结果。
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办公电话:0451-55191024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资源与环境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