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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14         浏览次数:

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结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号)和我校《东北农业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对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推免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及成员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曲建华

成员:张颖、许辉、张李滨、姜佰文、许修宏、姜昭、彭显龙、张少良、孟庆峰(导师代表)、马献发(导师代表)

秘书:杨润清、王昊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刘刹

成员:宁玉翠(导师代表)、韩亮(辅导员)、陈帅(辅导员)、刘韵兮(学生)

秘书:朱博文

二、推荐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程序进行。

(二)坚持知识、能力、素质综合考查的原则,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推免生推荐办法执行。

三、时间、地点安排及材料上报

(一)2024年9月14日,学院召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我院2024年推免工作。

(二)2024年9月14日,学院上报《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至研究生院审批。

(三)2024年9月15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东北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申请表提交至研究生楼737,申报截止后将不能进行补充上报。

(四)2024年9月18日,在研究生楼732进行成绩审核,科研素质部分由外请专家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由专家签字、学生签字方确认生效。

(五)2024年9月19日召开面试座谈会,地点研究生楼718。

(六)2024年9月20日,学院汇总上报推免研究生相关材料,包括《学院推荐决议》、《获推免资格学生信息数据库》、《学院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成绩打分及整体排名表》及获得推荐资格考生的pdf版成绩单,将符合推免研究生条件的学生成绩和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七)2024年9月23日,研究生院会同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对各学院上报的《学院推荐决议》名单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决议名单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上网公示。

(八)2024年9月24日,研究生院将公示后的推免生推荐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上报教育部。届时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及付费等操作。

(九)在推荐工作结束前,如产生剩余计划,学校将根据名额计算结果对所有剩余计划进行再分配。获得剩余计划的专业,在原公示名单上(考核合格者)按照再分配的剩余计划数顺延增补推荐人员。如果该专业没有可增补人员,此剩余计划将按照既定原则转给其他专业使用,直至计划全部完成。

四、推荐条件

推荐免试研究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按照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各门课程按规定时间全部修完合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五)关于《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关于违纪处分规定见本文件工作要求(八)。

(六)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学生工作部下达成绩执行)须进入本专业前25%;本硕博连读班按相关政策执行。

五、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学院共45个推免名额。其中,环境科学专业5人,环境工程专业5人,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7人,生态学专业5人,应用生物科学专业5人, 应用气象学专业6人,农业资源与环境(本硕博班)12人。

六、工作要求

(一)工作严格按《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明确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小组成员、推荐原则、申请条件、推荐名额、推免工作程序、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办法等,并公开监督及复议办法,按时做好推免工作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三)推免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各部分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比例分别为80%、10%、10%。

(四)推免生遴选务必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

(五)推免生遴选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参照第二课堂成绩中德育模块,六学期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六)遴选过程中既要注重学生学习成绩、一贯表现,也要加强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要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防止应试倾向。

(七)推免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追究制度。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过程和录取结果负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给推免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在校期间学生违纪处分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后,推免研究生不再受原处分影响(根据教育部41号令,第57 条)。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十)推免生接收阶段工作要求届时按东北农业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七、推免生排序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根据教育部推免工作相关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东农校发〔2016〕48 号)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和特点,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评定标准,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排序方法确定如下:

学生排名的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素质成绩、考核成绩构成,即:Z(综合成绩)=X(学习成绩)+S(素质成绩)+K(考核成绩)

其中:学习成绩为80%,素质成绩和考核成绩各为10%。

(一)学习成绩(X)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教务处下达的成绩执行。

X(学习成绩)=(X1+X2+X3+X4+X5+X6)÷6*20*80%

X1、X2、X3、X4、X5、X6 分别为第一至第六学期纯智育成绩。其值为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绩之和除以该学期所修课程学分之和。

(二)素质成绩(S)包括思想政治素质(S1)和科研素质(S2)两个方面,各占50%。思想政治素质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是指学生参加校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全国、省级科技竞赛和发明创造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或取得其他重要突出成果情况。

S1(思想政治素质成绩)=(S11+S12+S13+S14+S15+S16)*10÷6÷400*100*5%

S11、S12、S13、S14、S15、S16分别为第一至第六学期德育模块、体育模块、美育拓展模块、劳育模块之和。思想政治素质成绩根据《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中有关规定进行计算。

S2(科研素质成绩)=(S21+S22+S23+S24+S25+S26)*10÷100*100*5%

S21、S22、S23、S24、S25、S26分别为第一至第六学期智育模块中科技创新类活动之和。科技创新类活动由智育模块中的学术科技竞赛(其中同一竞赛题目只取获得最高奖项,不重复累计,竞赛在一个赛事周期内只取最高奖)、课题研究、论文(除校院刊物)三部分构成。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及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技创新类活动成果进行审核鉴定。具体学分认定标准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章第十条、附件表2。

S(素质成绩)=S1(思想政治素质成绩)+S2(科研素质成绩)

考核成绩(K)由面试组成,考核学生的外语能力和科研潜质。

(四)当总成绩相同时,看总成绩小数点后四位数,如果还相同,以智育成绩高者优先。

八、相关程序安排

(一)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二)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学习成绩(X)及素质成绩(S)公示。

(三)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学习成绩(X)及素质成绩(S)之和进行排序、公示。

(四)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入围学生进行面试,最终确定学习成绩(X)、素质成绩(S)、考核成绩(K)之和确定推免生资格人员名单。

九、咨询申诉渠道

辅导员办公室电话:0451-55190922 15046792555

学院纪委书记办公电话:0451-55191024

十、本实施细则由资源与环境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