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校内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奖优评选范围为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班级或群体;农类奖学金包含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所有奖优评选条件均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除五好学生奖学金外,其他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可兼报。
(一)学校单项奖学金
学校共设置七项单项奖学金,申请条件及名额分配均以《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为准。军训教官参评,按《东北农业大学学生军训教官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二)农类奖学金
凡是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农类奖学金评定范围中的本科生(含一年级学生)均可参评。
(三)先进班集体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比例进行评选。
(四)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条件和标准进行评选。
三、评选流程
(一)评选申请
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向学生(集体)宣传评选政策,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体)提交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审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辅导员组织班级民主评议。五好奖学金和社会工作奖学金需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和联评,其中社会工作奖学金需学院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答辩,按照不超过学院名额上限120%的比例入围评审答辩,确定最终人选;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特长、道德风尚奖学金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均需学院资格审查通过后再向学校推荐。以上名单应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再向学校推荐和报送。
(三)学校审批
五好学生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经学院初评确定名单后,由学工处审核、学校审批;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文体特长、道德风尚奖学金及大学生年度人物(群体)经学院推荐后,由学生工作处成立评审小组进行复审,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集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按照不超过名额上限120%的比例入围校级评审答辩(文体特长奖学金根据支撑材料进行联评),确定最终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