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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

根据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选条件及名额分配

参照《东北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等规定参评。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五好学生奖学金不能兼得。

三、评选流程

(一)学院评审

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学院根据评选条件组织联评,确定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人选,在学院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二)学校审批

学生工作处对学院报送人选名单进行复审,审核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学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报学校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无异议,按要求报送省教育厅。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