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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提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3         浏览次数:

关于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提示的通知

实验室安全永远在路上,为强化假期实验室安全巡查与管理,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特提出一下几条提示:

1.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假期保持通讯畅通,如本人不在哈市,需提前确定好备用联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2.假期值班教师做好日常楼内巡视工作,确保及时排查隐患,及时发现问题。

3.寒假期间使用的实验室需按实验室管理处的要求在相应管理系统中备案,没有备案的实验室不能开放使用。

4.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需确保实验室窗户关闭、断水断电后,锁门并贴好封条。

5.寒假期间使用的科研实验室,应在使用结束后,特别是春节研究生离校前,仔细检查实验室关闭状态,断水断电后,锁门,建议贴好封条。

6.对于实验室内有24小时运行的设备,实验室负责人(教师)本人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巡视。除冰箱外,原则上各实验室不得有24小时运行的设备。

7.如确因实验需要,必须要有除冰箱外的24小时连续运行的设备,相应实验室需在学院进行备案,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8.本科实验室寒假期间需由各系负责人组织人员检查水电门窗等情况,确保无隐患后暂停使用。寒假期间本科实验室不开放使用。

9.实验室内有煤气罐、乙炔等可燃气体的,需将可燃气体钢瓶存放于钢瓶柜内,应贴好封条。

10.实验室内不得留宿,不得使用与实验无关的用电器,做到实验室无人时关灯、关门、窗、关水。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1月23日